從簽約至交屋完成,對買賣雙方應履行有關價金給付之權利義務進行認證,並根據認證結果委請履保銀行辦理價金之返還或給付作業,確保買賣方之權益。
不動產交易之買賣雙方。
交易過程有價金履保作業,買方於產權移轉到自己名下前,所支付的款項皆由信託銀行暫時保管,直到交屋時取得清楚產權時,賣方才可取走價款。不用擔心過程中,賣方先取走款項而不如期履行義務或產權移轉過程中房屋被查封等無法完成交易的風險。(保證內容詳如價金履約保證書)
價金履約保證可確保賣方安全取得尾款,一般交易過程中買方僅支付一至三成款項產權即過戶給買方,而賣方的風險在還有七至九成尾款尚未取得,若買方違約係貸款核撥後,經賣方取得請求價金尾款之確定判決時,合泰建經將依保證書規定支付尾款。(保證內容詳如價金履約保證書)
依成交總金額萬分之六計收,買賣方分擔各半,點交時由買方與賣方找補,並統一於結清價金履保專戶款項中,由賣方款項扣除該筆費用。
於買賣雙方簽立買賣契約書,同時交付買賣雙方收執存憑。
由於保證書之內容經塗改無效,因此應立即要求特約地政士重新換發,若日後發現內容有誤,需將該保證書正本交付特約地政士換發。
可透過網路查詢專戶明細或致電合泰建經查詢存匯入價金情形。
1.賣方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各項稅捐或費用。 2.清償賣方原貸款所需之款項。 3.賣方應給付之仲介服務報酬。 4.價金履約保證手續費。 5、其他經合泰建經審核為買賣過程中應支付之款項。
本保證範圍不含買賣標的物物之瑕疵、權利瑕疵、違約金、損害賠償及房地點交。(保證內容詳如價金履約保證書)
特約地政士傳真買賣雙方簽立之『價金履約專戶明細暨點交證明書』至合泰建經後約半個金融機構營業日即可收到價金,若因時間因素未能當日撥付價金者,則最遲於次營業日即可完成結清帳務。合泰建經秉持顧客滿意、服務至上,將以最迅速、最正確來處理結清款項。
款項存匯入價金履保專戶皆以活期存款計算孳息,並於結清款項後一同匯至賣方指定帳戶。
價金履約保證專戶只針對買賣交易的價款總額保證,至於買賣雙方因違約所須負擔之損害賠償不在價金履約保證範圍之內。
不可以,須為合泰建經配合之特約地政士。
辦理價金履約保證作業買方不得有任何款項於點交時再付清。若買方不貸款,應於完稅前連同尾款存匯入價金履保專戶。若買方欲申辦貸款,應確認貸款額度並於完稅同時補齊貸款差額存匯入價金履保專戶且開立擔保尾款商業本票乙紙。前揭條件未能完成者,特約地政士不得進行過戶之手續。
可以,但賣方簽約前應和債權人先行聯繫並告知本案採用價金履約保證方式,可確保債權人債權能夠實現,可請債權人先行撤銷該限制登記,以利後續代書流程。
◎買賣契約書一份 ◎價金履約保證申請書正本一份 ◎價金履約保證書正反面影本一份(買賣方) ◎買賣方身分證正反面一份◎授權書影本一份 ◎簽約時土地及建物謄本正本一份。
可以,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1.已過戶至買方名下 2.過戶前需出具債權人確認還款金額同意書及塗銷抵押權設定相關文件。
若發生違約情事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合泰建經將依約進行認證事宜,亦即。除非買賣雙方有共同書面協議變更買賣契約書內容,否則概由合泰建經依合約內容認定違約責任之歸屬,並據以執行價金履保專戶價金之撥付作業,但若有任一方將爭議部分訴諸法律程序,則合泰建經立即暫停價金履保專戶價金之撥付,並以確定判決結果為執行價金給付或返還之依據。(詳細內容詳如價金履約保證書)
若案件欲解除買賣契約則須依合意解約或判決解約,並經合泰建經認證無誤後,依認證結果執行價金履保專戶價金之撥付作業。
由合泰建經支付。
原則上買方支付的購屋款項,依價金履約保證精神,除約定的支出用途外(如繳稅),都需先保留於價金履保專戶內,除非買賣雙方另有其他協議,不然款項都會在專戶內,任何人都無法動用。
價金履保信託專戶內款項有任何支出,都是依照價金履約保證專戶所約定的用途出帳,在出款前,合泰建經都會審視出款項目及金額,並確認相關文件後才會出帳。
為確保買賣雙方交易安全,一般都會在產權過戶到買方名下後,特約地政士才會通知合泰建經辦理出帳代清償賣方貸款。
一般只有大型、有口碑的仲介公司才會主動提供價金履約保證的服務,您買賣房屋價值那麼高,當然就要享受合泰建經給您提供的專屬服務。更何況現在詐騙集團那麼盛行,所以透過價金履約保證作業來確保款項安全,對買賣雙方都有保障,雖然有短暫的不方便或不習慣,但這些與交易安全比起來,都是值得的。